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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进展

愈伤组织争议背后:中国成分之困

愈伤组织争议背后:中国成分之困

  

愈伤组织争议背后:中国成分之困(图1)

  2025年,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市场迎来了植物愈伤组织的“爆发期”。国家药监局公示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雪莲花、牡丹、华白及等多款愈伤组织原料相继通过备案。可以看到,植物愈伤组织成为美妆行业中国成分创新的又一热门赛道。

  然而,与备案热度并存的是,植物愈伤组织在行业内的争议从未停歇:“是伪概念还是真技术?”“属于植物提取物吗?”“安全性是否需要单独评估?” “‘愈伤’宣称是否合规?”……

  透过上述争议看本质,有业内人士提出是因科技创新跑在了法规监管前面,但监管真的滞后了吗?抑或是另有力量在阻碍创新?当下,包含植物愈伤组织等在内的中国成分又该如何破解争议、建立共识,让这类带着中国特色资源与技术基因的原料,在全球市场上真正赢得认同与话语权?

  聚美丽特邀诸多业内对于这一成分有研究,以及监管层面等的专家进行了深度交流,以期厘清其争议背后的本质,并探寻中国成分叙事之道。

  不久前,国产护肤品牌LAN兰因愈伤组织备案合规问题,即备案名称标注“兰科植物提取物”,产品宣传却主打“愈伤组织”原料,遭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

  一时间,将植物愈伤组织这一热门原料推至风口浪尖。聚美丽观察到,争议并未局限于单一品牌的备案合规问题。随着今年数月间5款愈伤组织相关原料密集完成备案,行业对这类新原料的质疑声愈发集中。

  聚美丽梳理了当下植物愈伤组织正面临的几大主要争议,并通过与业内资深专家的探讨进行分析。

  如上图所示,当前植物愈伤组织主要面临四方面争议。首先,关于其是否属于“伪概念”,多位专家一致强调该技术本身具有扎实的科学基础,争议更多源于市场宣传中的乱象,如“概念性添加”、原料形态标注不明等,导致消费者对实际功效产生误解。

  其次,围绕植物愈伤组织提取物是否应被归类为植物提取物,业内观点存在明显分歧。一方认为其本质仍为植物来源,成分接近;而另一方则指出,从科学定义来看,愈伤组织属于细胞培养来源,与传统植提在技术路径上存在根本差异。

  在成分与安全性方面,专家看法亦不统一。部分认为其成分与传统植提差异不大,安全性可控;另一些专家则指出,愈伤组织在培养过程中可能引入新的代谢产物或培养基残留,有必要建立更具针对性的长期安全评估体系。

  而关于“愈伤”一词在产品宣传中的使用,多数专家持审慎态度,认为该词虽为植物学术语,但易使消费者产生“愈合伤口”的医疗功效联想,存在夸大宣传与合规风险,建议使用更侧重技术属性的表述,以降低误导可能。

  上述争议背后,有业内人士指出是植物愈伤组织这类技术创新跑在了监管前面,因其率先步入监管未能完全覆盖的“无人区”,使得业内对此无统一共识,当从不同视角看待讨论植物愈伤组织,相关争议也就随之而来。

  从行业发展的境况出发,一个行业在快速发展时,尤其是新兴崛起的产业,往往立法是有一定滞后性的。

  一直从事与医药和功效护肤原料产业相关的职业,现为第十四章创始人的梅鹤祥从行业规律层面阐述道:“法规通常滞后于行业发展,这是任何市场都改变不了的现实。技术创新永远在前面,这不是监管的问题,技术跑得快是好事。”

  这一观点在业内具有普遍共识。“科学跑在监管前面是常态,长期以来都是这样。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都是先发展再监管,只要不危害人类健康,就该给创新留足空间。”长期关注原料技术发展的荃智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直言不讳。

  究其根源,监管、法律相对于行业的社会的快速发展所呈现出的“滞后性”,是一个普遍且深刻的现象,并非简单的“落后”,而更像是一种谨慎的“跟随”与“校准”。我国为成文法国家,法律以条文形式存在,这带来了体系完整、逻辑严谨的优点,但也伴随模糊性、不周延性和滞后性等不足。

  法律和监管的制定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反复讨论和斟酌,以确保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这种“滞后性”带来了双重影响,消极的方面包括可能阻碍创新和导致同案不同判,尤其是当新产物、新技术等出现时,这种局限性就会变得愈发明显。

  如在分析LAN兰品牌“兰科植物提取物”备案愈伤组织培养物的争议时,巢归研究院科学传播负责人、科普博主芒奇金便指出:现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及监管体系,主要基于原料的化学结构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它未能细致地区分同一名称下不同生产技术(野生、种植、细胞培养)带来的本质差异。

  但“滞后性”并非化妆品行业监管的特例,企业本身就需要在创业与监管间找到合适的平衡。“滞后”的监管在积极方面也体现在法律需能保持稳定以维护权威性,且一定的滞后性有时也为社会和市场提供了“试错”和创新的空间,允许新的模式在实践检验中成熟和完善,避免过早的过度监管抑制活力。 一方面,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以往的监管条例、规定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监管需求,而当技术创新率先突破既有认知框架,滞后的监管体系便会给企业端在技术、原料创新的过程中,带来一定的经营挑战。另一方面,近几年中国的监管部门也比较好的拿捏着对创新监督管理的度,并没有一棒子打死各种在“无人区”的创新,尽量避免监管过度。

  此时,更考验的是创新企业的综合能力,包括积极主动与监管部门的全过程沟通。当然,企业也难免会有一定的焦虑与迷茫。“创新原料能推动行业升级和产品差异化,但由于监管滞后,企业在原料备案、功效宣称和市场推广过程中会遇到政策模糊、合规标准不明确等挑战。”水羊股份的研发人员道出了行业的普遍焦虑,“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试错成本,也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信任。”

  从眼下的化妆品产业发展境况看,这种对领跑企业的挑战正在催生行业内的博弈行为。芒奇金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新原料申报流程繁琐,需要1-3年时间,成本高昂,结果还不确定。这就导致有些企业为了缩短上市周期,选择将愈伤组织按‘植物提取物’备案,这种‘模糊备案’虽然短期获利,但长期来看会引发合规风险,也不利于行业创新。”

  由此可见,植物愈伤组织所面临的争议漩涡,本质上是科技创新进入“无人区”后,与现有法规框架产生的必然摩擦。而当技术突破原有的认知与分类体系,争议便成为行业重新校准认知、建立新规则的必经阶段。

  但需要关注和思考的是:这是否意味着是监管本身拖累了创新步伐?答案或许并非如此。

  如前文所述,针对行业内植物愈伤组织存在的诸多争议,其本质是技术创新与法规监管的平衡矛盾,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监管做得还不够好?

  答案当然不是。近年来,针对化妆品新原料、新技术等,国家监管部门已经密集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政策,明确传递出鼓励创新的信号。

  具体而言,中检院发布的《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征求意见稿)》和《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征求意见稿)》,对植物来源、生物技术来源原料的术语、分类进行了明确界定。

  今年年初,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从9个方面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包括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加强新原料创新服务和应用转化等。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明确指出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发等新原料,实施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提升新原料研发质量和应用的速度。

  而就在不久前,国家药监局还发布了《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支持化妆品原料技术创新、畅通新功效化妆品即报即审渠道,并鼓励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

  譬如,深圳市对利用中国特色植物资源的新原料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广州市、湖州市对取得新原料注册证的企业(一次性/每个品种)奖补100万元,杭州市、无锡市、常州市等也推出最高30或50万元的新原料资助政策。

  在政策红利、企业自身对技术原料创新重视的驱动下,近年来新原料备案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专注化妆品原料监管动态的原料合规观察统计,自2021新政至今(2025年9月30日),已有324个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其中,从原料来源看,植物来源原料近年来的备案增速明显加快,成为中国成分创新的核心力量。而数字增长背后,折射出的是当前中国化妆品行业从“模式创新”向“科技创新”转型的深刻变革。

  聚美丽获悉,针对监管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大力支持,国内外头部美妆企业给予了高度认可。

  如聚焦化妆品监管24条新政,多家美妆企业均表示:“药监部门从顶层设计层面大力支持创新,为新原料注册开辟了‘快车道’。”

  不可否认的是,国家支持特色植物资源和新原料研发的政策,对于在此领域已有探索的企业而言,是一次战略性的助推,而且改变了企业过去在模糊地带“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降低了创新的不确定性和试错成本,能有效激励企业进行真正的差异化研发。

  总体而言,新政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为新功效产品开辟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并建立前置咨询机制,引导企业从价格战转向依托真正研发的价值战。

  值得关注的是,真正阻碍行业创新的,并非监管滞后,而是日益泛滥的恶意打假等乱象。

  前几年,随着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乱象愈演愈烈,职业索赔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

  数据统计,2023年奉贤区职业索赔投诉举报件近1.4万件,同比增长近50%;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职业索赔占比分别为98.3%、62.5%。

  一方面,职业索赔举报人通过大量、集中性提出投诉举报,而一旦拿到钱款,便会主动撤回投诉、举报、复议、诉讼。据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信息显示,2022年,涉及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复议的撤回率为38%。其中,职业索赔人范某围绕标识标签、广告宣传等问题通过12315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投诉举报6236次,存在大量撤回投诉举报的情况。

  另一方面,职业索赔人的“先民事、后行政、再司法”流程已经成为惯用套路。上海市消保委在《新形势下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对策研究》一文中指出,2023年,上海市涉及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相关行政复议近3000件,金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复议197件,占复议总量的98.5%。深圳市常、张、徐、杨等四人年均举报8000余件。

  知名护肤专家、同济大学皮肤学博士冰寒直言:“(恶意打假)既无助于促进行业创新,也无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反而消耗了大量行政资源,挤占了真正的消费维权空间,从而损伤了消费环境,最终侵害了消费者的公益。”

  事实上,恶意打假人的存在,也成为了当下国产化妆品产业在创新道路上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与聚美丽的交流中,深耕植物研究的专家周博就指出了当下行业的痛点难题:“愈伤组织提取物是否属于新原料,是打假的根源所在。经过龙8与监管部门沟通,目前法规更偏向将其按照新原料管理,而打假人正是利用这一备案空档期,瞄准未以‘XX愈伤组织’、而沿用‘XX植物提取物’进行原料备案的企业发起投诉。”

  这也意味着,即便原料本身安全合规,企业也得花费大量精力应对投诉,严重影响创新积极性。

  可以看到,在企业创新路上,对其积极性产生影响的因素之一就是恶意职业打假人。我们始终尊重并支持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行业秩序的正当打假,但必须警惕那些以流量变现和商业牟利为目的的恶意职业打假,他们并非真正聚焦合规问题本身,而是借行业创新期的监管争议刻意制造群体焦虑,最终挫伤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与“为民打假”的公益初衷背道而驰。

  梅鹤祥同样认为:“部分职业打假人(目前被认定为盈利为目的)鸡蛋里挑骨头,吹毛求疵,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创新。虽然这种打假在客观上倒逼着行业更规范,但这是无意中促成的一个有益的目标。”

  如2025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这在冰寒看来意味着:“职业性、牟利性打假已经不被国家监管机关认可了,实质上已经是过街老鼠,所以这种路以后会越走越窄。”

  种种迹象表明,一套鼓励创新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真正的创新“绊脚石”,并非来自监管层面,而是那些消耗行业精力、扭曲市场秩序的恶意打假等乱象。

  在监管鼓励创新、恶意打假受限的大环境下,植物愈伤组织等为代表的中国成分,拥有着可期的前景和未来,但其欲在全球版图中占据一席之地,需要行业从技术、法规、市场等多维度共同发力,绘制属于中国成分的全球地图。

  在与聚美丽的交流中,张太军就多次强调行业要坚持科学、尊重科学,通过扎实的基础研究建立信任。

  聚焦当下行业中热议的植物愈伤组织,一方面,我们可以从成分、技术视角分析,若要实现有效落地转化,需要明确且能证明该成分定位、功效,让技术价值真正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这也就意味着,需要企业在相关研究上加大研发投入,并做好科学转化。

  对此,水羊股份相关研发人员则提出具体建议:“要加强原料的基础研究和临床验证,系统积累安全性与功效性数据,建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同时要完善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原料批次间的一致性和高品质。”

  另一方面,在化妆品行业从营销驱动向科技驱动深刻转型的当下,一项创新技术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本身的科学性,更在于它能否精准回应市场对高效、绿色与个性化护肤的迫切需求。

  正如周博告诉聚美丽的那般:“愈伤组织技术代表了未来的高端、高效和绿色化妆品的重要发展方向,我们可以定向富集某些活性成分,这有利于整个化妆品行业对新原料或者新护肤成分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功效护肤向精准护肤转变。”

  此外,植物愈伤组织技术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成分创新与产品转化上,更延伸至对濒危、珍稀植物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如未名拾光联合创始人陈家悦博士就曾表示,植物愈伤组织培养技术能够保留鲜活的植物基因,通过测序等技术手段解读植物中的奥秘,可用以构建珍稀植物种质资源库。

  法规的明确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产业的进步也需要“科学监管”。因此,企业、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要共同发力,比如,可以制定愈伤组织原料的专用标准,明确其定义、分类、检测方法和安全性评估要求,解决“身份认同”问题。

  在与聚美丽额交流中,水羊股份相关研发人员就建议推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与更新,为愈伤组织原料提供明确合规路径。在监管的细分程度上,冰寒则呼吁坚持“科学监管”。

  除界定安全底线的首要任务外,监管还应为创新提供明确的发展通道,逐步行成一套能灵活适应、鼓励探索的监管框架。

  正如冰寒所言:监管要严谨,但是不要苛刻,要严格,但是对于创新要留有口子,要保持关注,帮助发展问题、提升改进,审慎的同时,注意培育壮大新的产业,而不能一棍子打死;对于明显越界的行业,要予以警告禁止。

  周博也持相似观点:一旦证明是安全可靠的,适当放松监管,更有利于市场、企业的创新。

  消费者的信任是中国成分崛起的关键,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对于中国成分的理解、认知,乃至认同在中国化妆品产业发展中很重要。那么,如何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答案是:“科学传播,做好科普,搭建信任桥梁。”要实现中国成分的科学传播需要企业/品牌、KOL、专家、国家监管、媒体等多方共同努力。

  从企业端来看,合规是底线也是生命线,这表示企业需要做好合规宣传,如突出原料的技术属性和功效价值,同时要提升产品信息透明度,主动向消费者披露原料来源、添加量、功效数据等信息。

  水羊股份相关研发人员就认为行业应加大科普宣传,向消费者清晰传递技术原理和实际功效,消除误解,建立市场信任。

  同样,行业媒体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梅鹤祥指出,“媒体要需要更专业地发挥去伪存真的作用,加强科普宣传,让消费者了解愈伤组织技术的原理、优势和安全性,避免被概念炒作误导。”

  此外,如前文所述的共同发力,也就是协同教育亦是科学传播的重要一环。周博在跟聚美丽交流时就有提出,一个真正能够造福于消费者的技术,其价值的实现依赖于行业的共同努力。

  “这既需要企业等投入资源进行长期、深入的市场教育,以提升消费者对技术来源、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认知;也要求完善新原料的档案管理与数据支撑体系。同时,行业应持续鼓励源头创新,并呼吁监管机构尽快出台明确的监管方案,从而引导产业在合规的框架内正向发展。”

  水羊股份相关研发人员在跟聚美丽交流时表示:“需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认证,提高中国成分在全球市场的认可度和竞争力,让植物愈伤组织成为中国化妆品行业创新和品质的代表。”

  正如国家药监局在政策解读中提到的,支持原料创新不仅是为了培育国内产业,更为了让中国化妆品在全球市场占据一席之地。愈伤组织作为“中国成分”创新的缩影,其国际化进程将为整个行业提供经验。

  聚美丽主导编纂《中国成分年鉴》的初衷,正是记录这些创新探索的历程,凝聚行业共识,推动中国成分走向全球。面对植物愈伤组织这样的新技术、新原料,我们需要的不是消灭争议,而是通过争议建立标准、积累信任。

  这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努力。正如冰寒所说:“在经济下行期,我们更迫切需要建设性的参与,需要的是社会公众、专家、行业从业人员,出于公心,出于真诚地促进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关注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建设性的讨论、建议及参与,在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创新留下空间。”

  而不可否认的是,当植物愈伤组织技术真正实现基础研究扎实、法规标准明确、市场信任稳固、国际认可广泛时,它距离成为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成分”就不远了。

  创新无止境,监管有温度,行业有担当。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更多像植物愈伤组织这样的中国创新原料将走出争议,在全球市场上赢得共识、认同与话语权,绘制出属于中国成分的璀璨地图。

  而这场围绕愈伤组织的讨论,也将成为中国成分创新史上的重要一页,为未来更多新技术、新原料的发展提供宝贵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年鉴项目启动后,年鉴总顾问、总编委、章节主编及首批编委们已经通过多轮分工及编撰会议,确定了年鉴核心框架、章节目录,并已经开始分工写作。

  随着编撰工作的推进,有越来越多的行业顶级专家加入了编委团队,亦有不少上下游企业向编委会表达了参与意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