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刘晓松先生、肖佳佳女士、孟庆君先生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在2026年0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议案10:议案10.01:周俊杰;议案10.02:吕威;议案10.03:朱智毅。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邮政编码:3111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10万元较上一期持平。2026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25年未发生变化。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LONG8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以下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陆雅婧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0.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74,000元,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需对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期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68人,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9,934股。回购总价款=10.00元/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前述金额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277,334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77,33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合计减少1,277,33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6年04月23日一2026年06月07日(工作日8:00一16:3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5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年中期分红分配预案: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2026年半年度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审议。
●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2026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LONG8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699,611.41元,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5,078,431.3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4,794,756.75元人民币(含税,以2025年12月31日最新公告的股本数613,699,305股为基数测算而得,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不进行转增股本、送红股。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4,794,756.75元。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429,589,513.5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8.27%。
如在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分红预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如下: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2026年半年度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会议应参加委员3人,实际参加委员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